Archive for 十一月, 2009

【活動消息】11/19 (四) 講座大綱 李憲榮教授 「法律翻譯的困難」

本會理事長 李憲榮教授

將於本週四上午於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演講 (詳參文末活動通知)
講題:法律翻譯的困難

茲分享精采大綱如下,歡迎踴躍參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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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翻譯的困難

一. 法系(或法制)的差異

不同的法系有不同的法律觀念和制度,法律翻譯的難易主要取決於兩法系之間關係的親疏。台灣採取大陸法系,英語國家如美國和英國採取英美法系。這兩種法系各有不同的法律概念和法律術語,往往很難找到完全相同的字彙或術語來翻譯,這是中、英法律翻譯最大的難題。

例如:

1.大陸法系沒有陪審團的制度,因此碰到與陪審團的制度相關的術語如 Peremptory challenge,字面上的意思是「不容抗拒的挑戰」,在英美法裏意指要求明顯不合作的陪審員需要「絕對迴避」,學大陸法系的人可能就不知道它是什麼意思。

2.陪審團的制度裏的Allen charge 或Dynamite charge 意指在陪審團的意見僵持不下,法官給予陪審團的訓諭,重新認真考量。

3.有關殺人罪,台灣刑法裏有故意或過失,有預備、未遂、教唆、幫助、義憤殺人、母殺子女、加工自殺等不同罪名。在英美刑法則有Murder (謀殺,分一級、二級)、Felony murder(重罪謀殺)、Manslaughter (一般殺人,分故意和非故意)。非故意(過失)殺人又分為非自願過失殺人和輕罪殺人等等。兩種法制下的刑罰不同,有時很難做很精確的翻譯。

4.在民法裏,大陸法系的債權法包含「契約民事損害」和「非契約民事損害」,英美法系則將它們分開為「契約民事損害」和「侵權行為」(torts)所造成的損害。英美法系的侵權行為在大陸法系被放在刑法裏。在大陸法系裏,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是常見之事,在英美法系裏,刑事訴訟無法附帶民事損害賠償。這些不對等的法律概念會造成翻譯上的困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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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翻譯講座】11/19 (四) 本會與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 聯合舉辦

台灣翻譯學學會與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
本週四(11/19)將聯合舉辦兩場翻譯講座

詳情如下:

歡迎各界人士踴躍蒞臨聽講!
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師生及本會會員得免費參加,未具前述身分者酌收出席聽講費新台幣一百元整。

11/19 10:10 – 12:00
台灣翻譯學學會理事長 / 長榮大學 翻譯學系(所) 前所長 李憲榮教授
法律翻譯的困難

11/19 13:30 – 15:20
台灣翻譯學學會執行長 蘇正隆教授
英文譯寫能力與職場競爭力

地點 :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北棟310電腦教室

詳洽:林玉茵小姐  tatiorg@gmail.com  (02)6632 0088 (上午)

宋淇翻譯研究論文紀念獎(2009-2010)徵文通知

緣起

宋淇先生(1919-1996)生前著述甚豐,並不遺餘力推動翻譯教學與研究工作。為紀念宋淇先生對翻譯事業的貢獻,宋氏家族於1997年捐款,由香港中文大學翻譯研究中心設立「宋淇翻譯研究論文紀念獎」,旨在獎勵海內外華人學者從事具有原創性的翻譯研究,尤其鼓勵以第一手材料從事文化與歷史方向的探討

 

徵文及提名

香港中文大學翻譯研究中心現誠邀中國大陸、香港、台灣、澳門地區及海外華人學者、研究生參加2009年度第十二屆「宋淇翻譯研究論文紀念獎」的評選活動,亦歡迎學者向本中心提名推薦高水準的翻譯研究論文。論文獎參選細則如下:

  1. 中國大陸、港、澳、臺地區以及海外華人學者、研究生均可參選。
  2. 參選論文以中、英文語言為限,必須在2009年內公開發表於正式的學術刊物。每位參選者最多可遞交兩篇論文,請在參選論文的顯要位置標明所載刊物名稱及發表時間與卷號。
  3. 論文獎每年頒發一次,每次設獎額3名,不分等級,每位得獎者將獲頒獎勵證書及獎金港幣3,000元。
  4. 論文獎評審委員會由中國大陸、港、澳、臺地區從事翻譯研究的知名學者組成;評審委員會於2010年4月進行最後的評審工作,評審結果將於6月前公開宣佈,每位得獎者將收到評審委員會的書面通知。
  5. 參選論文恕不退稿。
  6.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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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師大翻譯所近期演講

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謹於

98年11月26日(星期四)下午2:00於本所505教室,舉辦專題演講,

邀請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處長、英語學系 莊坤良教授進行演講,講題為
「文學翻譯的兩難:以<都柏林人>的中譯為例」。

另於98年12月9日(星期三)下午2:00於本所505教室,

邀請英國劍橋大學 麥金華老師進行演講,講題為

「傳統與證據之爭?和合本新約希臘文文本問題初探」 

11/26(四)莊坤良教授演講公告

日期 : 2009.11.26

時間 : 14:00 ~ 16:00

地點 : 翻譯所505教室

講題 : 文學翻譯的兩難:以<都柏林人>的中譯為例

講者 : 莊坤良教授, 國際事務處 處長,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英語學系
 

12/9(三) 麥金華老師演講公告
 
日期 : 2009.12.9

時間 :14:00 ~ 16:00

地點: 翻譯所505教室

講題 :傳統與證據之爭?和合本新約希臘文文本問題初探

講者 :麥金華老師, 英國劍橋大學

歡迎各位同學踴躍參加。

報名請恰台師大翻譯所網頁-線上報名區(http://www.giti.ntnu.edu.tw/)。

動植物名詞的中英互譯與教學

蘇正隆

摘 要:

動植物名詞的翻譯是翻譯過程中所要面對的諸多問題之一環。大多數譯者只能向英漢詞典中去求解。不幸的是,國內的英漢詞典在這方面可信度不高,翻譯工作者如果不察,貿然據以參考,往往會鬧出笑話。舉例來說,green bean是「四季豆」,但常誤為「綠豆」(mung bean);linden係「椴樹」,但在台灣卻給當作「菩提」;oak係「櫟樹」但往往譯成「橡樹」,幾使「櫟樹」真名不彰;olive與「中國橄欖」,date與「棗子」都是完全不同的植物,卻因誤譯讓人以為是相同的東西。 至於動物方面bald eagle (白頭海雕)頭並不禿,卻給譯成「禿鷹」,killer whale(虎鯨)並不吃人,卻被冠以「殺人鯨」的惡名。 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。 筆者擬以這方面的問題提出探討,並指出如欲由英文通名查證中文通名,可先透過大學詞典找出學名,再由學名與中文名稱的對照表來找中文通名的辦法,以解決這類問題。

關鍵詞:動植物名詞、翻譯過程、英漢詞典、可信度、通名、大學詞典、學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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